关于公开征集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52次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家信息库,鼓励引导专家发挥专业作用,助力中小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省工信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诚实守信、服务规范、专业能力强、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高校、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律师事务所、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资深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主营业务投资、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中高级职称或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其他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

    (二)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履职尽责。身体健康,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

    (三)无违法违纪等信用不良记录,对知悉的相关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三、专业条件

    专家按照专业领域和具体业务需求分为3个类别,分别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类、财务金融类、管理咨询和教育培训类,除满足基础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类

    1、从事中小企业服务领域工作一般在5年以上,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专业的学术判断力(担任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重点窗口平台、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基地、重点核心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可以放宽到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工作所属领域国内外发展情况、国家产业政策,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特点及规律;熟悉工业和信息化政策,牵头开展过工信领域课题研究并发表成果的优先。

    (二)财务金融类

    1、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2、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从事管理工作的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

    3、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银行、证券及保险、融资担保等机构(不含分支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5、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5年以上,熟悉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的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管理咨询和教育培训类

    1、行业领军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负责人;

    2、省级及以上社团或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3、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产业园区等单位从事管理咨询或教育培训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4、从事管理咨询或教育培训等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具有咨询高级职称的人员;

    5、从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教育培训工作5年以上,熟悉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的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专家职责

    受省工信厅委托,为中小企业提供财税金融、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市场开拓、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参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相关评审。

    五、申报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工作单位推荐的方式。个人填报《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后,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在擅长专业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请有意愿申请的专家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的相关内容,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申请资料(可编辑的word版申请表,推荐单位盖章的全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邮箱gxtzxfwc@163.com(联系人:黄轶凡;联系方式:0731-88955536,13808481519)。我厅将组织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遴选,确定专家名单。

    六、有关事项

    (一)省工信厅将对中小企业服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二)对在服务中弄虚作假、质量低劣、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三)各单位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省工信厅承诺对所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附件: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