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09次
省直有关部门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水平,提升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按照我委工作部署,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对今年上半年开展评估评审的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概算书等咨询文本的编制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方法
政府投资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评价包括即时评价和综合评价,即时评价是对单个项目咨询文本进行评价,综合评价是对评价期内项目咨询文本编制单位编制能力的综合评价。
(一)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即时评价
即时评价由送审咨询文本编制质量评价和专家评审后修改咨询文本质量评价两部分组成。由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分管副主任、“两总师”及项目评审组集体打分。
1.送审咨询文本编制质量评价:根据项目咨询文本编制内容的完整性、论证深度、方案合理性、投资准确性等4个指标综合计分,满分共计50分,其中,项目咨询文本完整性指标10分、论证深度指标10分、方案合理性指标15分、投资准确性指标15分。
2.专家评审后修改咨询文本质量评价:根据采纳专家综合评审意见情况,以及修改后咨询文本编制内容的完整性、论证深度、方案合理性、投资准确性等情况综合计分,满分共计50分,其中项目咨询文本完整性指标5分、论证深度指标10分、方案合理性指标10分、投资准确性指标10分、修改情况指标15分。
两次计分合计为该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即时评价得分。
(二)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综合评价
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对评价期内的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根据各编制单位评价期内承担的咨询文本编制数量计取该单位咨询文本编制质量平均得分,据此确定评价等次:平均得80分及以上为“优”等次,70分~80分(不含)为“良”等次,60分~70分(不含)为“合格”等次,60分(不含)以下为“差”等次。
二、评价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共完成项目评审任务92项,有56家单位参与咨询文本编制工作,其中咨询文本编制质量综合评价为“优”等次的单位4家,“良”等次的单位38家,“合格”等次的单位12家,“差”等次的单位2家,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工作建议
为确保项目咨询文本编制的深度和质量,建议有关单位在选择咨询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文本编制时,尽可能选择“良好”等次以上机构承担,慎重选择“差”等次机构承担相关任务。
附件:2023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咨询文本编制质量评价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