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111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安排部署,按照省委“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要求,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湖南省财政厅与湖南大学合作共建财政科研基地)决定启动2023年度湖南财政科研基地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重大课题

(一)名称及研究任务

1.课题名称:国有资产提质增效财政政策研究

研究任务:梳理全省国有资产有关政策,包括金融支持、优化服务等配套政策;摸清全省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包括规模、结构、特点等;查摆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管理体制、财税政策等方面,问题要尽量落到具体案例;探讨国有资产提质增效的对策建议。

2.课题名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财政政策研究

研究任务:梳理产学研有关政策,包括科技创新、技术开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总结全省产学研合作整体情况,包括涉及领域、人才培养、成果转化、财政支持等;调研分析产学研合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尽量落到具体案例,并分析深层次原因;探讨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对策建议。

(二)资助方式

资助经费为15万元,实行两次拨款机制,签订合同后先拨付6万元启动经费,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中标课题组负责人应签署承诺书,确保课题组具有相应研究实力和充足的研究时间。此外,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部委、湖南省委、省政府肯定批示,或者被湖南省财政厅等省直相关职能部门采纳,给予一定奖励,原则上奖励最高不超过资助经费的50%。

二、一般课题

(一)研究范围

申报课题应立足湖南财政工作实际,围绕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基层财政运行、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财会监督、财源建设、惠农惠民、普惠金融、现代产业化体系、预算管理一体化,以及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任务、内容等。

(二)资助方式

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对符合工作需要的予以立项。申报者收到通知书后自行开展研究,完成研究后向中心申请成果认定。中心对认定的成果予以资助。研究成果评审为一等奖的,资助5万元;评审为二等奖的,资助4万元;评审为三等奖的,资助3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全省财政系统、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湖南省财政学会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等。鼓励理论研究和实务部门联合申报。

(二)重大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职务,一般课题不作限制。课题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不得只挂名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严格遵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有关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取消3年中心课题申报资格。

(三)课题申报人于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1)及《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cks096@163.com;另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存档,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6月20日前邮寄或送至湖南省财政厅。

(四)课题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结项,可提前申请结项。结项时,重大课题提交1篇不少于2万字的原创研究成果、1篇5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一般课题提交1篇不少于1万字的原创研究成果、1篇3000-5000字的咨政报告。

(五)此次申报组织工作由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共同主办及解释,由中心具体承办。

邮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邮编410015)

联系电话:

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李洪孝0731—85165214

周颖0731—85165421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洪老师13319519980

吴老师18975808518

附件:1、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申报书

      2、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信息表

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信息表.doc